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6-007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
2016 年 2 月 4 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广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除 1 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原因、1 名激励对象考核未达到解锁条件外,其余 145 名激励对象解锁
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
司为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内容详见 2016 年 2 月 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
为: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 1 名
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董事会决定对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 46,800 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原激励对象付艳茹经考核 2014 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合格,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考核结果为 D 级丧失当期解锁资格,公司将按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注
销其相对应解锁期内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同意董事会决定对付艳茹一期解锁股份
数 84,240 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 2016 年 2 月 5 日《证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共计 131,04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962,354,536 元变更为 962,223,496 元,公司股
份总数由 962,354,536 股减至 962,223,496 股。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等事项发
生变更,需调整部分条款,因此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后续工商登记变更相关事宜。公司章程具体
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62,354,536 元。
第二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6,235.4536 万股,普通股 96,235.4536
万股。
修订后: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62,223.496 元
第二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6,222.3496 万股,普通股 96,222.3496
万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