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受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科防务”)委托,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担任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
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及其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
异。
本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财务顾问办法》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成立内核工作小组,按照行业公认的执业标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重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尽职调查和对《江
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资料的审慎核查后认为:雷科防务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证
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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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之签署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