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 公司”)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北京文化2015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384号文)核准,北京京西文化
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控
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10.75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53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818,109.78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525,681,890.22元,募集资金到账日期为2011年4月
12日,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喜验字(2011)第
020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78,745.7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
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华夏银行北京北三
环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用于项目投资、偿还公司及公司子
公司的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方便财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公司于2014年12月注销了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路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总行营业部账户。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
下:
银行名称 账 号 截止日余额 存放方式
华夏银行 10290000000137839 378,745.74 活期
合 计 —— 378,745.7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3,75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46.7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425.7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8.60%
是否已 项目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行性是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上半年实 达到
和超募资金投 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否发生
资总额(1)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
向 部分变 总额 金额(2) 重大变
(2)/(1) 期 效益
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本期已全部 效益已逐
否 8,040.00 8,040.00 50.04 9,237.05 114.89% 是 否
完工 渐显现
龙泉宾馆改扩
曾暂时投
建项目
是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资华胜旅 295.00 是 是
业基金
潭柘寺景区创 完工项目
5A 升级改造项 否 7,880.00 7,880.00 586.84 8,913.58 113.12% 项目分批陆 效益已逐 是 否
序完工
目 渐显现
戒台寺景区创 完工项目
项目分批陆
5A 升级改造项 否 4,285.00 4,285.00 209.83 5,810.15 135.59% 效益已逐 是 否
序完工
目 渐显现
百花速 8 酒店改 暂时补充
是 8,080.00 8,080.00 否 否
扩建项目 流动资金
偿还银行贷款 否 13,465.00 13,465.00 13,465.00 100.00% 是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000.00 2,000.00 2,000.00 100.00%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
- 53,750.00 53,750.00 846.71 49,425.78 - - 295.00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 - - -
小计
合计 - 53,750.00 53,750.00 846.71 49,425.78 - - 295.00 - -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为进一步加快现代化生态新区和首都西部综合服务区建设,根据《门头沟新城规划(2005-2020) 》,北京
的情况和原因 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启动北旅广场国有资源整合改造,该项目包括公司位于门头沟区新桥大街 35 号的
(分具体项目) 百花宾馆分公司、位于门头沟区新桥大街 1 号的百货商场分公司及其附属土地和房产。鉴于公司百花宾
馆分公司属于北旅广场整合改造范围,公司暂无法按原计划实施百花速 8 酒店改扩建项目。等开发商还
建百花速 8 酒店项目后,我公司再进行项目投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以及因公
司为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所导致的流动资金不足,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从百花速 8 酒店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中支取,该资金使用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2011 年 7 月 21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门头沟分局(规门函[2011]766
号)《关于门头沟区龙泉宾馆贵宾楼项目有关事项请示的复函》,该函明确公司龙泉宾馆贵宾楼建设项目
选址位置处于永定河堤两侧 100 米防护绿化带范围内。经公司咨询永定河管理部门,公司贵宾楼建设项
项目可行性发 目占地涉及永定河河道三家店调节池保护范围。此外,项目征地拆迁成本加大、当地配套的污水处理厂
生重大变化的 项目未开工建设等也对贵宾楼建设项目造成影响。为保证公司长期稳定经营,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
情况说明 审慎考虑,决定暂不建设龙泉宾馆贵宾楼项目,将贵宾楼项目中的 10,000 万元投入华胜旅业基金。募集
资金中用于龙泉宾馆改扩建项目的其他投入不变。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1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入华胜旅业基金的 10,000 万元本金前期已收回,累计取得投资收益
2,210.10 万元,项目本金及收益已全部结清。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先期投入 不适用
及置换情况
适用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从百花速 8 酒店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
中支取。使用期限自 2014 年 10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5
用闲置募集资
年 8 月 28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
金暂时补充流
荐代表人。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动资金情况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从百花速 8 酒店改扩建
项目募集资金中支取。使用期限自 2015 年 2 月 12 日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201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
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3、2015 年 8 月 31 日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再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从百花速 8 酒店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中支取。使用期限自 2015 年 8 月 31 日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项目实施出现
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二)201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 截至期末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 对应的原承 目拟投入 实际累计 本年度实
际投入金 资进度(%)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目 诺项目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额 (3)=(2)/(1) 态日期 效益 生重大变化
总额(1) (2)
华胜旅业基 龙泉宾馆改 2014 年 01
10,000 10,000 100.00% 295.00 是 否
金项目 扩建项目 月 07 日
合计 - 10,000 10,000 -- -- 295.00 -- --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2011 年 7 月 21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门头沟分局(规门函[2011]766
号)《关于门头沟区龙泉宾馆贵宾楼项目有关事项请示的复函》,该函明确公司龙泉宾馆贵宾楼建设项目选
变更原因、决 址位置处于永定河堤两侧 100 米防护绿化带范围内。经公司咨询永定河管理部门,公司贵宾楼建设项目占
策程序及信 地涉及永定河河道三家店调节池保护范围。此外,项目征地拆迁成本加大、当地配套的污水处理厂项目未
息披露情况 开工建设等也对贵宾楼建设项目造成影响。为保证公司长期稳定经营,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审慎考虑,
说明(分具体 决定暂不建设龙泉宾馆贵宾楼项目,将贵宾楼项目中的 10,000 万元投入华胜旅业基金。募集资金中用于龙
项目) 泉宾馆改扩建项目的其他投入不变。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投入华胜旅业基金的 10,000 万元本金前期已收回,累计取得投资收益 2,210.10 万元,项目本
金及收益已全部结清。
未达到计划
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 无
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发
无
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
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海通证券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海通证券通过核查新天科技的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
抽查募集资金使用的会计凭证,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施工现场,与
新天科技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以及公司聘请的注册会计师等人员沟
通,查阅新天科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中
介机构相关报告等方式对新天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以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相关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北京文化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转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
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
形。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文化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保荐机构对北京文化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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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从云 刘 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