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6-003 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已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以现场送达、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在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 1605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钱木水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增资的
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83,085,705.97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药物流”)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该项
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12,024.52万元,其中已置换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自有资
金37,159,494.03元);其中3,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
华药物流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增资资金全部由公司在中国
农业银行绍兴柯东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向华药物流的增资资金将
按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步投入。华药物流将对上述增资款
进行专户存储,并协同本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也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决议。详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