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
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在有利于控制资金风险前提下有效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 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金玉丹 应华江 张克
2016 年 02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