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数额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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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6- 014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发行对象

及募集资金数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4,200.00 万股(含本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调整为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4,172.00 万元。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数额的议案》、《关于终止<银川新华百货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

合同>、<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物美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议案》,主要涉及对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调整的原因及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的原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宝银”)通过旗下管理的基金,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签订后,违约增持公

司股票的行为,致使公司股权分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按照公司已申报的非公

开发行方案实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故发行方案需进行必要

调整,公司拟按比例调减原发行对象的认购股份数量和金额。

由于上海宝银已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等一

系列客观事实情况,上海宝银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兆赢”)因其严重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及相应违规/违约行为等

自身原因,已不适宜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合格认购对象。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

需终止与上海宝银、上海兆赢签订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

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银川新华百货商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

票认购合同》,不再将其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消除不利影响,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继续依法合规推进,公

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项下的认购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数额进行调

整。

二、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发行数量调整:

1、原发行数量

依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5,663.00 万股(含 5,663.00 万

股),其中:物美控股认购 5,103.00 万股、上海宝银认购 280.00 万股、上海兆赢

认购 280.00 万股。若公司 A 股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数量亦将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后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4,200.00 万股(含 4,200.00 万股),由

物美控股全额认购。

若公司 A 股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亦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发行对象调整

1、原发行对象

依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物美控股”)、上海宝银和上海兆赢。

2、调整后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物美控股。

(三)募集资金金额调整:

1、调整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00,008.58 万元(含发行

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万元)

1 新华百货新设10家门店项目 33,475.00 33,475.00

2 新华百货东门广场项目 44,591.00 37,533.58

3 补充流动资金 - 29,000.00

合计 78,066.00 100,008.58

2、调整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74,172.00 万元(含发行

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万元)

1 新华百货新设10家门店项目 33,475.00 33,475.00

2 新华百货东门广场项目 44,591.00 37,533.58

3 补充流动资金 - 3,163.42

合计 78,066.00 74,172.00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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