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 川 新 华 百 货 商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司
201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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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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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及 其 他 关 联 资 金 往 来 的 专 项 说 明
XYZH/2016YCMCS1001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华百货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
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出具了 XYZH/2016YCMCS10008 号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上市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要求,新华百货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
明所附的新华百货公司 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以下简
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新华百货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新华百货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
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新华百货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
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新华百货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新华百货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
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
何附加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