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6-030
900955 九龙山B
海航创新(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起诉公司要求撤销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海航创新(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上诉人”)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股东起诉公司要
求撤销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司股东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
闲服务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法院”)递交两份起
诉状,分别请求静安法院判令撤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28 次会议通过的五项议
案【案号:(2016)沪 0106 民初 831 号】及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的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议案【案号:(2016)沪 0106 民初
832 号】(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015);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3 日发布了《关
于股东起诉公司要求撤销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进展公告》,公司向上海
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递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上海市静
安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017);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发布了《关于股东起
诉公司要求撤销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进展公告》,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
院裁定驳回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024)。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即下文所称“贵院”)
发出了《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主要内容如下:
上诉人因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上诉人”)
诉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收到上
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沪 0106 民初 831 号民事裁定书,现因不服
该裁定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依法裁定撤销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即(2016)
沪 0106 民初 831 号民事裁定书并将本案移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就平湖九龙山海湾
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诉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
案(案号:(2016)沪 0106 民初 831 号、832 号)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
案中被告(即上诉人)的主要办事机构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88 号浦发大
厦 15 楼,被告的住所地在浦东新区,故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应
当将该案移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管辖。
2016 年 1 月 29 日,上诉人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6)沪 0106
民初 83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人的管辖权异议。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认为被告的住所地在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 888 号 7 楼 C 座,故上海市静安区人
民法院享有本案的管辖权。
上诉人认为:上诉人的注册地虽在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 888 号 7 楼 C 座,
但上诉人主要办事机构却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88 号浦发大厦 15 楼。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根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故上诉
人的住所地在浦东新区,本案应依法移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管辖,上海市
静安区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请求贵院依法裁定撤销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沪
0106 民初 831 号民事裁定书并将本案移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