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 金化 公告编号:临 2016-013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 年 2 月 5 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股票代码、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证券简称由“*ST 金化”变更为“金牛化工”,
股票代码“600722”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由“*ST金化”变更为“金牛化工”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722”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2月5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因 2013 年、2014 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4 月 21 日起 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6 年 1 月 29 日,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
告。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6)第 110ZA0703 号)。2015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600,026,066.11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44,449,588.22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855,318,619.31 元。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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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 13.3.1 条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除,经过排查,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
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六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
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交了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同意了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1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停牌一天,2 月 5 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
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于 2015 年度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将原有 PVC 相关资产、负债及沧骅
储运 100%股权出售给冀中能源,出售后,公司的主要业务由 PVC 及甲醇生产、
销售变更为甲醇生产、销售。目前,甲醇行业存在产能过剩、需求相对不足的情
况,公司未来甲醇业务盈利有降低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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