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 2016-008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林集团”)于 2016 年 2 月 2
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
秋林集团与黑龙江博瑞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大厦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
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2015)民申字第 3314 号】。现将裁定主要内容
公告如下:
秋林集团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
应当再审情形。最高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第一款之规定,裁定:驳回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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