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证监发[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作为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中关于高管人员聘任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经查阅被提名人个人履历,被提名人均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
件,不存在《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行为,其任职资格合法。
(2)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朱要文为公司总经理;周汉生、汪洋、
崔亿栋为公司副总经理;杨彪为公司财务总监;任会清为公司总会计师;姜永田为公司
总经济师;刘开才为公司总工程师;赵国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产业并购基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丰汇租赁本次参与投资并购基金,将主要用于股权投资。通过设立
并购基金,借助专业投资团队和融资渠道,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优势,推动
公司价值创造和投资收益分享,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
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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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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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长钦 胡凤滨 夏斌
二〇一六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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