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印章管理制度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提高
办事效率,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下文所称印章,均指董事会印章。
第二条 董事长是董事会印章管理的主管领导。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和使用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须经董事长签字同意后由证券事务办公室负
责办理。
第四条 因特殊原因需要停用印章的,由董事长决定并签字同
意。由董事会秘书将停用原因、时间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并收回
停用的印章切角封存或销毁。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五条 印章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或由董事会秘书安排的专人负责
保管。
第六条 印章应存放在安全、有保密措施的场所,非工作时间应
将印章存放在保险柜内。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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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印章管理制度
第七条 印章只能用于董事会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
决议、说明、声明等)的使用。董事会有关文件的落款部分应当有“江
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字样。
第五章 印章的使用程序
第八条 使用印章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批后报董事长批准。为履行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且内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而使用印章的,可由董
事会秘书视情况自行决定,并将披露内容事先向董事长汇报。
第九条 印章保管人必须认真审查和了解用印内容,每次用印都
必须由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并负责文件
的登记、存档、保管和查阅。
第十条 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区以外使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外
出使用时,须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并须与印章保管人同行,由印章保
管人负责监督印章的使用与登记备案。
第六章 罚 则
第十一条 有关人员违反本办法,对加盖印章审核不严、不按规
定程序使用印章、擅自将印章带出使用,给公司名誉、声誉造成影响、
给公司利益带来损失、给公司带来法律纠纷等等,公司将视情节轻重
及其所造成后果是否严重,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将对有关负责人以
通报批评、降职、免职、辞退、除名等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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