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6-014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上市以来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
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目前,本
次非公开发行正处于审核阶段。2016 年 1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49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
据反馈意见要求现将公司首发上市以来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
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发上市以来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首发上市以来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首发上市以来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
改措施
2013 年 8 月 29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美盛文化创意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 129 号)。具体情况如下:
1、事件具体情况
2013年7月16日,公司正在筹划收购荷兰公司股权事项,该事项存在不确定
性,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公司股票于2013年7月17日开市起停
牌。2013年7月24日、7月31日、8月7日,公司分别披露了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3年8月14日,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于2013年8月16日才披露
上述公告,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1条和第
12.14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
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司已于2015年2月27日的临时公告中对公司最近五年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予以披露。
2、公司的整改措施
事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开展加强信息
披露流程的培训学习,提高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规范化流程的认识;此外,公司
进一步优化了信息披露的内部流程,明确公司内部需要履行披露信息的责任主
体,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内部管理水平。
除此之外,公司首发上市以来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
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