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停牌继续延期的事前认可意见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已事前提交我们审
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至 2016 年 5 月 20 日。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符合公司利
益,预计涉及的实际控制人、董事有意向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配套融资的关
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大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或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并提
请拟参与配套募集资金认购的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陈怀谷、寿邹、朱勤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