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监督职责,保

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列席或出席本年度历次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监事会现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2 月 8 日,在黄山国际大酒店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5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关于 2014 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关于监事 2014 年度薪酬的议案》、《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股权激励相关事项、日常关联交易、会

计政策变更等事项。

2、2015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15 年 7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5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15 年 11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黄山永新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等。

-1-

6、2015 年 12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黄山

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等。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审议的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关联交易、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1、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

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未发现任何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

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

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3、对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依据财政部新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 23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经审核,公司监事

会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

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

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2-

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核查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其符合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司

关联董事就相关事项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6 年,将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防

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监事会主席:江文斌

二〇一六年二月三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永新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