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6-01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正在筹划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起连续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2016 年
1 月 4 日、2016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相关停牌公告(详
细内容参见公司临 2015-133、2015-140、2016-001 号公告),公司股
票自 2016 年 1 月 4 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根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2016 年
1 月 21 日、2016 年 1 月 28 日发布了停牌进展公告(详细内容参见公
司临 2016-004、2016-005、2016-009 号公告)。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独立第三方。
(二)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该资产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属于中介服务行业。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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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资产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中
介机构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方面工
作。同时,公司与交易对方正进一步沟通、协商,对交易方案及交易
细节进行论证、完善。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说明
鉴于本次购买的标的所属行业较为特殊,审计、评估及方案完善
所需时间较长。同时,交易双方对本次交易的相关条款还需进一步沟
通与协商。因此,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前披露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并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了保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披露、申报的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保障本次交易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
波动,公司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4 日
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
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
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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