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 2016 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
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关于续聘 2016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公司已事先就上述续聘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
汇报,并查阅了近年该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
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公司上市前后均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
公司资产情况和组织结构构成较为熟悉,所作报告及时、全面、客观。该审计机
构在业内口碑良好,审计程序公正、规范,审计人员认真负责,审计服务费公允。
三、我们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16
年公司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16 年
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欧永良 吴震 赵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