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6-011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
火炬路32号B座2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2月2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楠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
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监事
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部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
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
面实施了监督,保障了股东、公司的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
范化运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441.05 万元,比去年增加 38.13%;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2.90 万元,比去年减少 45.37%。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197,101.39 万元,负债总额 85,343.42 万元,基本
每股收益 0.07 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 2015 年年末总股本 118,000,000 股
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合计总金额 2,360,000 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
立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2015 年年度报告》
和《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5 年度,公司遵守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用途的情况。
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与主要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 2015 年度公司与主要关联方的相关交易记录,监事会认为:公司与
主要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参考市场价格,采取比价及招(议)标方式,
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议案。
公司《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的议案》,该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要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
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