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 2015 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 2016 年度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16 年度将
与关联方烟台万海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海舟公司”)发生向关联人采
购货物、销售原材料、销售库存商品、委托加工、污水处理等日常关联交易。
2015 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万海舟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9,900 万元,2015 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9,594.62 万元。
预计 2016 年度本公司与万海舟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4,900.00 万元。
2016 年 2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15 年度计划执行
情况和 2016 年度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忠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肖永强、王忠立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
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2015 年度实际发生与 2016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预计 2016 年度日 2015年度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常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业务
类别 发生金额
(不超过) 比例(%)
采购货物 万海舟公司 100 28.31 0.04%
销售原材料 万海舟公司 600 86.86 46.81%
销售库存商品 万海舟公司 100 19.91 0.01%
委托加工 万海舟公司 14,000 9,350.34 97.10%
污水处理 万海舟公司 100 109.21 100.00%
合计 14,900 9,594.62 /
注:表格中如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形成。
(三)2016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16 年年初至披露日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发生额(未经审计)
采购货物 万海舟公司 24.48
销售原材料 万海舟公司 1.26
销售库存商品 万海舟公司 0
委托加工 万海舟公司 109.71
污水处理 万海舟公司 9.23
合计 144.68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烟台万海舟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12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3,200 万元
实收资本 3,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石敏
公司住所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指山路 8 号
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35.96%;日本
股东构成
DIC 株式会社持股比例为 29.04%;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35%。
生产加氢液晶材料及加氢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
经营范围
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主营业务 加氢液晶材料及加氢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经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万海舟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
为 103,820,736.68 元,净资产为 77,579,371.27 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95,148,133.41 元,营业利润 43,535,818.8 元,净利润为 32,203,658.73 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参股万海舟公司,持有万海舟公司 35%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万海舟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与定价方式
1、公司向万海舟公司采购货物。采购货物的定价方式为:若有公开市场价
格的按市场价格定价;若无公开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法确定价格:对于本公
司曾批量生产的初级中间体,采购价格在低于本公司的经营成本的基础上参考关
联方报价协商计价;对于公司未进行批量生产的初级中间体,以实验室或小试、
中试数据为基础,按预计经营成本加成 15%左右,同时参考关联方报价协商计价。
2、公司向万海舟公司销售原材料。公司以采购原材料的成本上浮 5%左右的
管理费作为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的售价,与关联方协商定价。
3、公司向万海舟公司销售库存商品。销售库存商品的定价方式为:若有公
开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定价;若无公开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法确定价格:
根据生产成本提出报价,报价依据为生产成本加成 15%左右,公司在报价基础上
与其协商定价。
4、公司接受万海舟公司委托加工服务。公司委托万海舟公司进行加氢业务,
该业务属于委托加工业务的一种,其定价原则与公司委托加工费的定价原则一致。
加氢业务加工费定价具体原则为:公司根据加氢反应所需步骤、原材料、小试数
据或中试数据为基础,在万海舟公司进行商业化试生产后,根据试生产成本提出
报价,报价依据为试生产成本加成 15%左右,公司在报价基础上与其协商定价。
5、公司为万海舟公司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有市场公开价
格或政府定价的,参照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无市场公开价格或政府定价的,以
成本加成法为基础,与关联方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与万海舟公司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烟台市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该协议有效期 3 年,协
议包含业务合作基本内容、定价原则、运作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及保密等内容。
公司与万海舟公司的上述销售、采购及提供委托加工等交易均由双方按照《业务
合作协议》的规定和原则签订具体协议,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无
市场公开价格或政府定价的,以成本加成法为基础,与关联方协商定价。利润比
例不超过行业同期平均利润水平。上述协议将于 2017 年 3 月 26 日到期,公司计
划该协议到期后与万海舟公司续签《业务合作协议》。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预计
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会一直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
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
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16 年公司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经营
所必需,且各交易事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进行,市场价格公允,关联交易行为合
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15 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 2016 年度计划的独立
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日
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王忠立回避表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
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万海舟公司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扫描件;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15 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
2016 年度计划的核查意见。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2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