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股份: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2-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节能

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要求,对《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情况如下:

一、公司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全资子公司烟台九目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烟

台海川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烟台万润药业有限公司、上海誉润贸易有限公司,控股

子公司江苏三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专

项化学用品(不含危险品)、医药中间体、液晶材料、光电化学品的生产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

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如下:

缺陷 定义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指一个或多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 1. 控制环境无效;

重大 个控制缺陷 下区间: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的组合,可能 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

导致企业严 1. 错报≥利润总额的 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

重偏离控制 5%; 响;

目标 2. 错报≥资产总额的 3. 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

3%; 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

3. 错报≥经营收入总 的;

额的 5%; 4. 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

4. 错报≥所有者权益 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

总额的 3%。 控制监督无效。

指一个或多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 1.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

个控制缺陷 下区间: 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的组合,其严 2.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

1. 利润总额的 3%≤错报<

重程度和经 控制措施;

利润总额的 5%;

济后果低于 3.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

2.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重大缺陷,但 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

<资产总额的 3%;

是仍有可能 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重要 3. 经营收入总额的 3%≤错

导致企业偏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

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5%;

离控制目标。 制;

4.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额 的

4.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

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

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

额的 3%。

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

确的目标。

除重大缺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 1.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

重要缺陷之 下区间: 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

一般 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1.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制缺陷

2.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3. 错 报 < 经 营 收 入 总 额 的

3%;

4.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如下:

缺陷 定义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指一个或多 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 1. 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

个控制缺陷 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 误;

的组合,可能 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 2.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导致企业严 损失总额大于等于最近 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

重偏离控制 一次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的补偿性控制;

目标 的净资产总额的 3%。 3.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

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重大 4.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

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5.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

及面广;

6.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

到处罚;

7.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

面影响的情形。

指一个或多 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 1.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

个控制缺陷 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 性失误;

的组合,其严 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 2.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

重要

重程度和经 损失总额大于等于最近 在缺陷;

济后果低于 一次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3.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

重大缺陷,但 的净资产总额的 0.5%而 严重;

是仍有可能 小于 3%。 4.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

导致企业偏 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离控制目标。 5.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

及局部区域;

6.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

成损失;

7. 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

面影响的情形。

除重大缺陷、 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 1.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重要缺陷之 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 2. 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

外的其他控 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 在缺陷;

制缺陷 损失总额小于最近一次 3. 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净 严重;

一般

资产总额的 0.5%。 4. 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5.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

影响不大;

6. 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

成损失。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五、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15 年度保荐机构主要通过:查阅万润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

料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查阅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调查内部审计工作

情况;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有关人员进行访

谈、交流;现场走访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等方式对万润股份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

了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万润股份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

监管部门的要求;《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万润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郁 建

崔洪军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2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万润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