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6-006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396 号),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
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分析讨论, 并
组织有关人员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对申请文件等进行补充修订。经与保荐机构及
其他中介机构沟通,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3 日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将回复时间延期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之前。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会同中介机构尽早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在反馈回
复材料准备齐全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