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6-002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履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了《苏州海陆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维护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潘建华先生承诺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通过合适的方式自筹资金完成本次增
持计划。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董事潘建华先生于2016年2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
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增持均价为7.1元/股,成交总额为人民币355,000元;增
持股份数量为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
二、增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潘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04,486股,占总股本的0.42%;本
次增持后,潘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54,486股,占总股本的0.43%。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潘建华先生
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关
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号)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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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继续关注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后续增持股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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