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机械:2016年度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01 09: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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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6-010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1 日开市起复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2号文核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隆基机械”)向截至2016年1月21日(R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隆基机械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股网上认购

缴款工作已于2016年1月28日(R+5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数量为89,64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

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占可配售

无限售条件股东 占可配售股 有限售条件股 占可配售股东

项目 股东总数 股东认购合计

认购 东总数比例 东认购 总数比例

比例

有效认购股

87,032,720 97.0914% 40,904 0.0456% 87,073,624 97.137019%

数(股)

有效认购资

484,772,250.40 - 227,835.28 - 485,000,085.68 -

金总额(元)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隆基机械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89,640,000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由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隆基机械原股东按照每股5.57人民币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参

与配售,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3年版)》中的零碎股处理

办法处理。

本次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1日,R日)收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东持股总量为298,618,20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6年1月28日,R+5日),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87,032,720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

数89,640,000股的97.0914%,认购金额为484,772,250.400元。

2、向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1日,R日)收市,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东持股总量为181,80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6年1月28日,R+5日),公

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40,904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89,640,000股的0.0456%,认购金额为227,835.280元。

3、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6年1月28日,R+5日),发行人控股股东隆基集

团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合计全额认购了40,562,640股,占本次可

配售股份总数89,640,000股的45.25%。

4、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6年1月28日,R+5日)有效认购数量为87,073,624

股,认购金额为485,000,085.680元,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89,640,000股的

97.137019%,超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

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认

配率下限,故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

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刊登当日(2016年2月1日,R+7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

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相当于每10股配2.9141股。本次

发行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6年1月19日(R-2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山东隆基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

告》,投资者也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查询《山东隆基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

意。

五、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单位名称: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海燕

经办人员:刘建、呼国功

电 话:0535-8881898、8842175

传 真:0535-888189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单位名称: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7 号五矿广场 C 座 3 层 301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电 话:010-64083781

传 真:010-64083777

特此公告

发行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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