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16-013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 示 性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之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于近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增资扩股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增资扩股方案
1、股票种类: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
2、增发对象:现有股东及意向投资方。现有股东有优先认购权,现有股东
未全部认购的,可向外部意向投资方增发。
3、增发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2.58 元/股,具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
报告或估值报告的结果为准。
4、增发规模及时间计划:以 2015 年 12 月 16 日经股东大会批准的股东及持
股情况(即总股份为 12,529,619,586 股)为基准,按 1:0.62 增发不超过
7,768,364,143 股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42,379,490 元,具体以实
际认购股份数为准。(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5、本次增资起止时间:股东大会通过本方案后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
二、增资认购规则
本次增资分两次进行。
第一轮增资:以 2015 年 12 月 16 日经股东大会批准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即
总股份为 12,529,619,586 股)为基准,按 1:0.465 增发不超过 5,826,273,107
股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31,784,617 元,具体以实际认购股份数为
准。剩余股份将择机进行第二次认购。
1、各股东可按持股比例全部或部分认购第一次增发股份。
有认购意向的股东须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 12:00 前将加盖公章的认购意向书
或放弃认购股权确认书扫描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同时,须将原件邮寄或直接
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首轮认购不足部分由有认购意向股东协商进行再次认购,仍有剩余部分
公司可以向意向投资方增发。
公司股东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将放弃首轮认购的优先认购权,但拟
以其控制的企业参与认购首轮或再次认购剩余的部分。
3、认购意向股东协商确认认购股份数后,需尽快与本公司签署认购协议书。
4、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天安财险与认购意向股东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书。
5、公司可视认购方缴款时间、资金需求进度分期进行验资及注册资本变更
等相关手续。
6、认购完毕后,所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均需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相
关监管要求。
7、公司将新的注册资本金及股权结构情况,可以以书面通讯方式报股东大
会审批。
第二轮增资:本次增资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
需求向全体股东发出第二次增资认购通知,各股东将按发出通知时持股比例全部
或部分认购第二次增发的股份,其他认购规则与第一次增资认购规则一致。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就上述增资事项,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