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编号:临 2016—006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的通知,颜静刚先生通过“浙商睿众 5 号分级特定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6 年 1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01 号),基
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颜静刚先生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视本公司
股价表现,通过直接购买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目前已发行股
份总数的 2%,累计增持股数不低于 650 万股。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本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并公告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6 年 2 月 1 日,颜静刚先生通过上海轶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清元赞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的“浙商睿众 5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
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946,000 股,颜静刚先生在该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公司股
票中所实际支配和承担的比例为 95.19%,因此,本次增持归属于颜静刚先生的
股份数为 900,497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6%。本次增持前,颜静刚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182,876,59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575,732,081 股)的 31.76%;
本次增持后,颜静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3,777,087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1.92%。
二、颜静刚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
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颜静刚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