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O 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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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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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目录
一、 会议须知
二、 会议议程
三、 会议议案
1、 关于选举于增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 临时股东大会适用之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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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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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照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特制订本须知:
一、 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
(含股东代理人,以下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审计师、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
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
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
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参会股东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的权益。
四、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担任大会主席并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
秘书室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的会务事宜。
五、 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
务必准时到达会场,并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
六、 会议主席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
时未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的股东和代理人,其代表
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份总数,不得参
与现场会议的表决,但可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七、 股东(含授权代理人)要求大会发言,应当在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召开前向公司登记。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 10 人为
限,超过 10 人时,取持股数多的前 10 位股东。发言顺序
按持股数多的在先安排,并由大会主席根据会议程序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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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条件确定发言人员。除非征得大会主席同意,每位股东
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
第二次不得超过三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
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八、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公司的 A 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对
同一表决事项,公司 A 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
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
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九、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股
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填写投票表格时,请仔细阅读
有关投票表格的填写说明并认真填写。股东未填、错填、
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票时,视为该股东放弃表决权利,其
所代表的股份不计入有效票总数内。
十、 现场会议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见证律
师、公司审计师参加,并由审计师负责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 本次股东大会只有一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须由出席大
会的股东所代表股份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十二、 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建议或问题,可与董事会秘书
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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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2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2:30
现场会议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五四广场青啤大厦 19 楼大会议室
大会主席:孙明波董事长
见证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会议安排:
一、 大会主席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及代表的股份,介绍会议列
席人员情况,董事会秘书宣读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 议案审议:
(一)大会主席安排相关人员向大会报告议案,提请股东以普通决议案
的方式审议:
1、关于选举于增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股东发言、提问及公司回答。
三、投票表决:
1、 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2、 股东填写投票表格。
3、 计票人、监票人计票及统计现场会议结果。
4、 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5、 现场会议休会,等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结果。
6、 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统计后,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的合计投票结果。
五、 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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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选举于增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马海涛先生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马海涛先生
的辞任将于本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提名于增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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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于增彪先生的简历资料
于增彪先生,现年 60 岁,现任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及中国注
册会计师。于先生曾担任河北大学管理学院院长、会计系主任及教授,并于 1995 年
获中国财政部“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于先生现为美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
成本研究会副会长及中国总会计师学会副会长。于先生目前担任三家上市公司的独
立董事,包括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和真彩文
具股份有限公司。
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
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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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适用之授权委托书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 是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东,兹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 2016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贵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于股权登记日):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于增彪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
备注:
1. 请阁下委派代表前,首先审阅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 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表代其出席会议,并于表决时代为投票。受委派代
表无须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派超过一位代表的股东,其代表只
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之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签字方
可。
3. 就大会审议的议案,委托人可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框内划“√”,
作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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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除非阁下在本授权委托书另有指示,否则除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所载的
决议案外,阁下之授权代表亦有权就正式提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之任何决议
案自行酌情投票。
4. 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以正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
则授权委托书必须盖上法人印章,或经由其董事或获正式授权签署授权委托
书的代理人亲笔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
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5. A 股股东最迟须于会议召开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
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之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送达至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
司,地址为青岛市香港中路五四广场青啤大厦 1105 室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方
为有效。
6.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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