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关于控股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2-03 0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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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16-009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作简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北祥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祥腾”)与中

垠(上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垠地产”)和上海新城万嘉房地

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万嘉”)签署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三方合作开发地

块挂牌编号为 201511101 号的“青浦区盈浦街道胜利路西侧 03-04 地块”(以下

简称“03-04 地块”或者“项目”)。市北祥腾和中垠地产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新

城万嘉为 03-04 地块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增资完成后,中垠地产、新城万

嘉与市北祥腾分别占项目公司 40%、30%和 30%的股权;同时三方按各自股权比

例支付 03-04 地块的土地出让金。

上述合作均未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合作均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合作均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合作开发“青浦区盈浦街道胜利路西侧 03-04 地块”情况概述

1、新城万嘉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成功竞得青浦区盈浦街道胜利路西侧 03-04

地块,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68,200 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市北祥腾经与新城万嘉和中垠地产友好协商,签署了项目合

作开发协议共同开发 03-04 地块,市北祥腾和中垠地产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新城

地产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增资完成后,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3 亿元,

中垠地产、新城地产与市北祥腾分别占项目公司 40%、30%和 30%的股权,其中

市北祥腾出资人民币 9000 万元;同时三方按各自股权比例支付 03-04 地块的土

地出让金,其中市北祥腾需支付土地出让金为人民币 20,4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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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收

储土地运作房地产项目的议案》,本次合作开发事项在上述议案的授权范围内;

3、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合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合作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合作开发的地块及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1、合作开发的地块情况

本次合作开发的青浦区盈浦街道胜利路西侧 03-04 地块位于上海市青浦区,

东至胜利路,南至贺桥村路,西至淀湖路,北至上达河,出让面积为 20893.7 平

方米,建筑容积率为 1.8,土地用途为普通商品房。

2、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1)新城万嘉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嘉定区柳梁路 155 弄 4 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室内装潢,经济信息

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 王振华

注册资本: 41,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3 年 3 月 19 日

(2)中垠地产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垠(上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 223 弄 20 幢 562 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行业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

装饰装修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施工,停车收费,房地产经纪,建筑专业设计、咨询,

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建筑设备、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电器、家具、百货、汽

车零配件(除蓄电池)的销售,餐饮企业管理(不得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经

营),会务服务,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仓储(除危险品),电子商务(不得

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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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康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21 日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新城万嘉先独资成立项目公司,完成工商登记。项目公司为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2、三方或三方指定的关联公司按约定持股比例向项目公司增资。增资后的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30000 万元,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最终变更为中垠地产

占 40%,新城万嘉占 30%,市北祥腾占 30%。项目公司由中垠地产合并报表,

由新城万嘉和市北祥腾联合操盘。

3、三方按各自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履行 03-04 地块土地出让金的出资义

务:中垠地产占比 40%,出资 27,280 万元;新城万嘉占比 30%,出资 20,460

万元;市北祥腾占比 30%,出资 20,460 万元。

4、项目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7 人,其中中垠地产委派 3 人,新城万嘉委派 2

人,市北祥腾委派 2 人。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董事长为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派原则不变。项目公司重大事项

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5、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事项须经三分之二(2/3)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6、公司设总经理 1 人、常务副总经理 1 人、副总经理若干,总经理与常务

副总经理由新城万嘉和市北祥腾双方联合委派,中垠地产委派副总经理 1 名。经

营管理团队中,中垠地产负责财务,新城万嘉负责成本、营销,市北祥腾负责前

期、技术、工程。

7、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中垠地产委派。监事的任期每届

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8、项目开发、建设等项目公司运营所需全部资金,首先由项目公司通过自

身融资渠道筹集,且优先用项目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如另需股东承担担保责任的,

各方按股权比例分别提供担保。上述方式筹集后仍不足部分由各方按各自持股比

例向项目公司提供资金,各方以股东借款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投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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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作开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开发旨在进一步加强公司自身经营能力,通过与具有丰富住宅项目

开发经验的品牌开发商合作,增强自身开发经营能力,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发展空

间,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股东利益

最大化。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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