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华润万东 编 号:临 2016-007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用募集资金21,950万
元置换截至2016年1月27日预先已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21,950万元,符
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2号)核准,公司以非公
开发行方式发行了24,985,803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价格为
35.22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79,999,981.6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12,637,456.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7,362,524.79元,该等
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15日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043号《验资
报告》审验确认。
二、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万元) (万元)
高性能DR、MRI、CT影像诊断
1 30,521 30,521
设备产业化项目
2 医学影像云平台项目 10,000 10,000
3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5,000 5,000
4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21,950 21,950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529 20,529
合计 88,000 88,000
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和置换情况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已用自有资金
先行偿还了公司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全部借款。截至 2016 年 1 月
2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1,950 万元,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6)第 110090 号]的鉴证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元) 借款日期 合同还款日期 实际还款日期
工商银行王府井支行 30,000,000.00 2014-12-18 2015-6-17 2015-6-17
工商银行王府井支行 30,000,000.00 2015-3-9 2015-9-8 2015-8-31
建设银行望京支行 50,000,000.00 2014-10-31 2015-10-30 2015-10-30
交通银行天坛支行 50,000,000.00 2015-4-14 2015-12-25 2015-12-25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30,000,000.00 2015-1-23 2016-1-23 2015-12-29
民生银行东单支行 29,500,000.00 2015-1-30 2016-1-30 2015-12-29
合计 219,500,000.00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非公开发行资金的募集和使用情况,公司拟用募集资金 21,950 万元置
换截至 2016 年 1 月 27 日预先已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 21,950 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2 月 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用募集资
金 21,950 万元置换截至 2016 年 1 月 27 日预先已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
21,950 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
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贵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
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2、保荐机构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中金公司同意此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
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以及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的鉴证报告。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