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6-15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 年 2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2 月 17 日至 2 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2 月 1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2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 月 18 日下午 15:00。
3、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临 5 院综合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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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
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2 月 4 日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所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可以不必
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3 发行对象
1.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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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行数量
1.6 限售期
1.7 认购方式
1.8 募集资金用途
1.9 上市地点
1.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11 决议有效期
2、《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非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
计票。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和采取措施的公告》、 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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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 回 报 采 取 填 补 措 施 的 承 诺 》, 以 及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关于调整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等。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
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
书。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
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
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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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
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
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
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 二 ) 现 场 登 记 时 间 : 2 月 16 日 上 午 9:00-11:30 , 下 午
2:30-5: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东门中路 1011 号鸿基大厦 27 楼证
券事务中心办公室。
(四)股东或受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
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下午 5:00 送达登记地
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
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60040
2、投票简称:宝地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2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宝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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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
案,1.00 元代表议案 1, 2.00 元代表议案 2, 以此类推。每一议案
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 议案 申报价格
总议案 100.00 元
1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00 元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01 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02 元
(3) 发行对象 1.03 元
(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1.04 元
(5) 发行数量 1.05 元
(6) 限售期 1.06 元
(7) 认购方式 1.07 元
(8) 募集资金用途 1.08 元
(9) 上市地点 1.09 元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10 元
(11) 决议有效期 1.11 元
2 《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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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
3 3.00 元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4 4.00 元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
5 5.00 元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
6 6.00 元
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应的委托价格为 100.00 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
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
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的意见种类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17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18 日(现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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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深圳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
股东可登录网络: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
点击“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
会返回一个“激活效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
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元 4 位数字“激活验证码”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
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
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申报五分钟后正式
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2元 大于 1 的整数
(2)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A、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B、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 年 2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 月 18 日下午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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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82367726 传真:0755-82367753
邮编:518001 联系人:刘莹
(二)会议费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
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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