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来源:深交所 2016-0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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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16—009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前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钜盛华”)、前海人寿的实际控制人姚振华、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前海人寿、钜盛华、姚振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若本企业

/本人违背上述承诺致使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

实,从而损害了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和中小投资者

1

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手段向本企业/本人就其遭受的损失进行追偿。

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有效落实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个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有新的股权激励计划,则新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若本人违背上述承诺致使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无法

得到有效落实,从而损害了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和

中小投资者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手段向本人就其遭受的损失进行追

偿。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2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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