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16—009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前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钜盛华”)、前海人寿的实际控制人姚振华、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前海人寿、钜盛华、姚振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若本企业
/本人违背上述承诺致使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
实,从而损害了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和中小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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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手段向本企业/本人就其遭受的损失进行追偿。
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有效落实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个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有新的股权激励计划,则新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若本人违背上述承诺致使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无法
得到有效落实,从而损害了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和
中小投资者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手段向本人就其遭受的损失进行追
偿。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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