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均能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
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本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
际情况。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林祺祥) (祝丽玮) (全 奇)
2016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