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特精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02 18: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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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精密 公告编号:2016-008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以累积投票制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分别进行了选

举,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一、会议出席和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6年

0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

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6年02月02日下午14:00在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广东鸿特精密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楚隆先生主持。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02月01日至2016年02月0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2月02日上午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2月01日下午15:00至2016年02月02日下午15:00。

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49,107,600股,占公司股

份总额的45.7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

份49,10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5.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

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0人,

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以上股东均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

日即2016年01月28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楚隆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卢楚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卢楚隆先生当

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卢宇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卢宇聪先生当

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卢宇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卢宇阳先生当

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邱碧开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邱碧开先生当

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林毅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林毅明先生当

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郭晓群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郭晓群女士当

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吴志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吴志军先生当

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赵华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赵华女士当选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吴春苗女士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吴春苗女士当

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选举谢瑜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谢瑜华先生当

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黄平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黄平先生当选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

瑞英女士共同组成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贵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

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

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2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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