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编号:2016-013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02 月 02 日,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弘高创意”)收到公司股东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龙天陆”)关于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因自身资金周转原因,龙天陆于
2016 年 02 月 02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9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龙天陆 2016年2月2日 大宗交易 18.15 90 0.22%
合计 90 0.22%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 计 持 有 2,104.2461 5.10 2,014.2461 4.88%
股份
龙天陆 其 中 : 无 2,104.2461 5.10 2,014.2461 4.88%
限售条件
股份
注:以上数据百分比尾数汇总差异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本次交易后,龙天陆持有公司股份 2,014.2461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8%。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1,304.24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
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2014 年 6 月 6 日,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在江苏东光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重组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本公司自本
次发行股份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中认购股
份,承诺期限 2014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5 日。
4、在减持前无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5、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
6、本次减持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本次减持后,北京龙天陆
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龙天陆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李晓
蕊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4,356,422 股股票(其中李晓蕊持有公司股份 4,213,96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2%),占公司总股本的 5.9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02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