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6-01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解除质押暨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
江昌政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进行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解除股票质押的基本情况
江昌政先生已将其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管锁定股 15,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3%)解除质押,并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票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票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质押 质押开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股数(股) 始日期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个人
浙商证券股
江昌政 否 15,000,000 2016.2.1 2017.1.31 52.31% 融资
份有限公司
需求
上述交易江昌政先生已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 2016 年 2 月 1 日,质押
期限自该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
质押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目前,江昌政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28,676,702 股,占公司总股本 4.46%,本
次质押股份 1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3%。截止本公告日,江昌政先生
累计质押 28,676,6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4.46%。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