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计划进展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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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计划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6-016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 2016 年继续实施股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飘扬先生将在 2016 年内继续增持公司

股票,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6 年 2 月 2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飘扬先生增持公司股票

2,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增持金额为 4,01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均价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元/股)

2016 年 2 月

王飘扬 集中竞价 16.06 2,500,000 0.34

2日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股数 本次增持后持股数

股东名称 持股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王飘扬 合计持股 219,544,912 29.86 222,044,912 30.20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计划进展的公告

其中:无限售条

53,986,250 7.34 54,611,250 7.43

件股

有限售条件股 165,558,662 22.52 167,433,662 22.77

注:本表中王飘扬先生持有股票中,包含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中邮创业基金-兴业银行

-王飘扬”持股的股票约 360 万股,该部分股票因王飘扬先生的自愿性承诺,为有限售条件

股。2016 年以自有账户增持部分,按照规定以每次增持股份的 75%计入有限售条件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相关规定,在一个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的,每 12 个月内增持不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 2%的股份,不受《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六十三条第二款

第(二)项“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的限制。

根据规定,本公告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飘扬

先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本年度内的增持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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