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6-013 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2月2日,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
东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欣泰”)通知,辽宁欣泰于近日收到北
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京04财保5号)和《通知书》(2016
京04执保第6号),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被要求查封、扣押或冻结名下价值
56,095,335.46元的财产,导致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8,354,903股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1日在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
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
截至本公告日,辽宁欣泰共持有公司股份47,664,90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7.78%。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9,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1%,占
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2.47%;累计司法冻结持有的公司股份8,354,903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4.87%,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7.53%。
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造成
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进行
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