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作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
现就对使用超募资金 1,650 万元人民币收购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
技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所持该公司部分股权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收购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相抵触,不会影响原有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次收购有利于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充实技术研发实力,增强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页无正文,仅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意见的签
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
荣幸华 邵 蓉 张继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