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6-04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表决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专项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向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庐阳支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3 亿元的固定资产专项贷款授信
额度,用于合肥滨湖购物中心项目建设,并拟通过资产抵押、担保等形式为项目
专项贷款提供担保。具体贷款金额将视项目实际进度及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最
终实际贷款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批准的授信额度
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
合肥滨湖购物中心项目投资事项已于 2013 年 5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投资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8 日巨潮资讯
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3-21)。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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