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 新都 公告编号:2016-02-0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 2013 年、2014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4.1.1 条、
14.1.3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21 日起暂停上市。
该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5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
告编号:2015-05-20。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继续加强公司现有主业经营
公司继续加强酒店及酒店管理公司经营,提高经营业绩;进一步完善公司各
项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流程,加强经营费用、运营成本及财务费用管理;提升公司
经营效益。
努力拓展子公司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业务,提升销售业绩,增加了
经营收入及利润。
二、完成破产重整工作
2015 年 12 月 28 日,深圳中院出具(2015)深中法破字第 100-5 号《民事裁
定书》,深圳中院对公司和管理人提交的报告和申请书进行了审查,确认重整计划
已经执行完毕,重整工作已经完成。深圳中院根据公司的申请,裁定确认《深圳
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公司破产重整期间的工作情况请见公司定期发布的重整进展公告。
公司将持续开展公司正常经营工作,并继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条件的规定积极开展其他工作。
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实现恢复上市的条件,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公告的信息为准。公司股票在暂停上
市期间,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
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