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公司与控股股东有关基金管理暨共同投资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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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控股股东有关基金管理暨共同投资事项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将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召开。会议拟审议《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有关基金

管理暨共同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有关基金管理暨共同投资事

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该关联交易事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二、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同意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有关基金管理暨共同投资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关

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016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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