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6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广股份”或“公司”)本次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1,632,65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29%。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2 月 5 日(星期五)。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的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关于核准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向祝卫东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11 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祝卫东等
17 名对象合计发行 17,141,129 股购买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467,023 股新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5 年 2 月 5 日,公司向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发行了
7,755,102 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4 家机构承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不进行转让。
2015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
603,145,949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2015 年 5
月 15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限售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相应增加。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2 月 5 日限售期届满,
可上市流通。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4 家机构承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2015 年 2 月 5
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4 家机构均严格履行承诺。除上述承诺外,不存在
其他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4 家机构非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截
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4 家机构不存在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
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 4 家机构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2 月 5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1,632,65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29%。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4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序 是否存在
股东名称 本次限售股解禁数量(股)
号 冻结情况
1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862,612 否
2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35,509 否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45,680 否
4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88,852 否
5 合计 11,632,653 -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股)
股份类型 变动前(股) 变动后(股)
增加 减少
一、限售流通股 83,433,810 - 11,632,653 71,801,157
二、无限售流通股 821,285,113 11,632,653 - 832,917,766
三、总股本 904,718,923 - - 904,718,923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
售承诺;
3、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招商证券对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事项
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