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制药: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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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38 号《关于核准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19.80 元,募集资金总额 39,600.00 万元,扣

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604.8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7,995.20 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已于 2010 年 1 月 25 日全部到位,存入公司以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其中汇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人民公园分理处 727201040007698 账号内人民币 4,105.00

万元、汇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崇川支行 88060154800000082 账号内人

民币 6,961.00 万元、汇入交通银行南通人民东路支行 326008619018170038425 账号内人民

币 7,760.00 万元、汇入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099211010703422701 账号内人民币

5,000.00 万元、汇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营业部 21910208094001 账号内人民币

14,169.20 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778.30 万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16.9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天衡验字(2010)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金荞麦胶囊

(片剂)技术改造项目、王氏保赤丸扩产增效及功能创新项目、正柴胡饮颗粒(合剂)技术

改造项目三个项目,项目投资总额 18,826.00 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超

过上述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过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 18,390.90 万元。经 2010

年 4 月 8 日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超募资金 2,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等日常经营周转。

经 2010 年 4 月 8 日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大

柴胡颗粒产业化项目,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5,783.00 万元。

经 2010 年 5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购买经营用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的议案》及 2010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经营用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

的议案》,公司投入共计 4,850.00 万元竞拍如东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土地及投入项目前

期基础建设,公司拟将该地块用作与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业务发展相关的生产及辅助用

房、成品库房、材料库房、科研与质检用房、办公用房等经营用地。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议案》,

公司委托安徽省四方综合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进行了项目调整和投资概算规划。项目调整后原

项目产能设计规模不变,同时在国内中药材集散中心的安徽亳州启动建设中药材加工基地项

目,并与南通总部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配套。

调整后项目投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投资额 产能

1 金荞麦胶囊(片剂)技术改造项目 3,177万元 不变

2 王氏保赤丸扩产增效及功能创新项目 3,953万元 不变

3 正柴胡饮颗粒技术改造项目 1,882万元 不变

合 计 9,012万元

以上项目调整后总投资9,012万元,原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结余9,814万元(含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入股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调整结余的募集资金9,814

万元增资精华康普,其中50%拟增加精华康普公司流动资金,50%用于新购土地和项目建设。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投入化学原料药搬迁改造项目建设的议案》,公司于2010年12月18日根据南通市政

府有关要求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企业搬迁合同,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将原料

药及其中间体搬迁改造项目作为新购置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地块一期项目。项

目总投资16,490万元(不含土地及前期准备费用),搬迁补偿及奖励费用可用于搬迁项目的

资金为7,702.77万元。加上现有部分设备可利用,预计尚需投资8,000万元左右。公司拟使

用尚未规划用途的超募资金5,757.90万元投入化学原料药搬迁改造项目建设,不足部分拟通

过自有资金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 2012 年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406.67 万元。超额

使用的资金公司已于 2013 年 4 月 15 日用自有资金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 2013 年 4 月 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金荞麦胶囊(片剂)技术改造项目、王氏保赤丸扩产增效及功能创新项目、正柴胡

饮颗粒技术改造项目已于 2012 年底完成项目基建,并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由江苏省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批中心发布江苏省药品 GMP 认证公示,认证公示的结果,标志上述项目

已完工,进入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 2,52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营运资金的周转。

根据公司 2015 年 1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15 年 2 月 10 日 201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截止 2015 年 1 月 23 日,公司 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及利息

3,712.25 万元和未结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营运资金的周转。上述募集资

金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已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至 3 月 26 日陆续转入公司基本户,

原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二)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经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4]981 号文《关于核准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6,000 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1.59 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24 日止,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00.00

股募集资金合计 69,540.00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需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 1,112.64 万

元后的 68,427.36 万元已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中国工商银行南通港闸

支行的 1111823129000882218 账户。此外,公司累计发生了 45.00 万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包

括审计及验资费 24.00 万元、律师费 15.00 万元、发行手续费 6.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扣

除承销费用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382.36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4)00109 号验资报告验

证。

经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69,5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 68,382.36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经中国证劵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2459 号文《关于核准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蔡炳洋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蔡

炳洋、张建华和蔡鹏 3 名自然人购买其持有的如东东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力

企管”)100.00%股权,其中:发行股份 17,544,394.00 股,发行价格为 26.28 元/股,购买

东力企管 66.67%股权,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力企管 33.33%股权。同时公司非公开发行

2,652,16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41 元,

募集资金合计 7,800.00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需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 1,150 万元后的

6,650.00 万元已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静海

支行 50260188000870677 账户。此外,公司累计发生了 92.02 万元的其他发行费用,扣除全

部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6,557.9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天衡验字(2015)02117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系作为购买

资产的配套资金。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 87,672.17 万元,其中 2010 年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已投入 38,418.64 万元,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

后投入 42,695.55 万元,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

6,557.98 万元。

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运用中,承诺投资项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

集资金项目)累计已使用 6,474.58 万元,新增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经董事

会批准后补充的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使用 31,944.06 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6,731.7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

取得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2,248.54万元,支付手续费3.10万元,收回保证金1.26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 2008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和 2008 年 1 月 31 日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

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联签制度。募集资金项目支出,均首先由有关部门提

出使用申请报告,由使用部门经理签字,经财务部门审核备案后再报领导联签。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2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通人民公园分理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崇川支行、交通银行南通

人民东路支行、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营业部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协议得到有效履行,

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对帐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

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2011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放

专用账户的议案》,将“大柴胡颗粒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

行营业部变更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 2011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入股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的议案》,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9,814 万元增资精华制药亳

州康普有限公司。公司与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

支行、保荐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 2011 年 10 月聘请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为公司保荐机

构。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由德邦证券担任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和德邦证券、募集资

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人民公园分理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分行

崇川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交通银

行南通人民东路支行)于 2011 年 11 月 11 日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

德邦证券、子公司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华康普”)、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以上六家银行以下简称“各银行”)于 2011 年 11 月 11 日重新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14 年 12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69,5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

68,382.36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

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静海支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

闸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

术开发区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

2015 年 4 月公司将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之募集资金存放于全资子公

司精华制药集团南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用于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公司与精华制药集团南

通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及西南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10 月公司将存放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静海支行之募集资金存放于子公司精

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用于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公司与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

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静海支行及西南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情况

2015 年 11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 2,652,160 股新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募

集资金合计 7,80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需支付的发行费用 1,242.02 万元后的净额

6,557.98 万元。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静海支行及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进行专户管理。

(四)募集资金当前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 26,731.77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募集资金存储余额

非公开发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32001642636052513097 0.19

募集资金专户

非公开发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静海支行 50260188000844860 0.15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营业部 513165912678 非公开发行 0.09

募集资金专户

非公开发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1111823129000882218 1.02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人民公园分 非公开发行

10727201040016988 0.00

理处 募集资金专户

非公开发行

交通银行南通人民东路支行 326008619018170052749 20,002.72

募集资金专户

非公开发行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174-000398-012 0.01

募集资金专户

非公开发行

兴业银行通州支行 408830100100054594 0.01

募集资金专户

非公开发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静海支行 50260188000866718 6,725.07

募集资金专户

非公开发行

兴业银行通州支行 408830100100056958 1.16

募集资金专户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静海支行 50260188000870677 1.35

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 26,731.77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违规情形。

五、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情况见本专项报告之“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30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2,157.24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127.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421.9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672.1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8.21%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是否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报告期内实现的 达到

变更项 报告期内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 否发生重大变

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1) 用状态日期 效益 预计

目 (2) 金额的差额 (4)=(2)/ 化

效益

(3)=(2)-(1) (1)

一、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投资项目:

金荞麦胶囊(片剂)技术改

否 6,961.00 3,177.00 - 2,171.37 1,005.63 68.35 2013 年 3 月 28 日 -525.57[注 1] 否 否

造项目

王氏保赤丸扩产增效及功

否 7,760.00 3,953.00 - 2,524.87 1,428.13 63.87 2013 年 3 月 28 日 -93.99[注 1] 否 否

能创新项目

正柴胡饮颗粒技术改造项

否 4,105.00 1,882.00 - 1,778.34 103.66 94.49 2013 年 3 月 28 日 13.05[注 1]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8,826.00 9,012.00 - 6,474.58 2,537.42 -606.51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000.00 8,242.03 3,717.03 8,242.03 - 100.00 - - - 否

大柴胡颗粒产业化项目 否 5,783.00 5,783.00 - 3,138.26 2,644.74 54.27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9.31[注 1] 否 否

重组设立精华制药亳州康

普有限公司实施年产 1 万吨

是 9,814.00 9,814.00 - 9,955.87 -141.87 101.45 2014 年 9 月 30 日 0.52[注 2] 否 否

中药饮片生产线建设及中

药材经营项目

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

是 4,850.00 10,607.90 - 10,607.90 - 100.00 2013 年 6 月 30 日 2,455.23 是 否

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2,447.00 34,446.93 3,717.03 31,944.06 2,502.87 2,426.44

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小计 41,273.00 43,458.93 3,717.03 38,418.64 5,040.29 1,819.93

二、2014 年非公开发行

非公开发行补充流动资金 否 68,382.36 68,382.36 41,852.81 42,695.55 25,686.81 62.44 - - - -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小计 68,382.36 68,382.36 41,852.81 42,695.55 25,686.81 - - - -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

否 6,557.98 6,557.98 6,557.98 6,557.98 - 100.00 - - - -

重组配套募集资金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小计 6,557.98 6,557.98 6,557.98 6,557.98 - - - - -

合 计 116.213.34 118,399.27 52,127.82 87,672.17 30,727.1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注 1]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原募集资金运用项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金荞麦胶囊(片剂)技术改造项目、王氏保赤丸扩产增效及功能创新项目、正柴胡饮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颗粒技术改造项目及超募资金项目大柴胡颗粒产业化项目,受市场推广等因素影响未能产生预期效益。

目) [注 2] 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取得 GMP 证书,该项目 2015 年产生的效益主要系中药材经营项目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无

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无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议案》,公司委托安徽省四方综合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进行了项目调整和投资概算规划。项目调整后原项

式调整情况 目产能设计规模不变,同时在国内中药材集散中心的安徽亳州启动建设中药材加工基地项目,并与南通总部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配套。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入股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调整结余的募集资金 9,814 万元增资精华康普,其中 50%拟增加精华康普公司流动资金,50%用于新购土地

和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无

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无

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三个承诺投资项目(金荞麦胶囊(片剂)技术改造项目、王氏保赤丸扩产增效及功能创新项目、正柴胡饮颗粒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余的金额及原因 总局发布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版)》,公司根据要求对项目建设方案作了相应调整,同时随着医药生产设备技术进步,性价比更高设施设备的涌现,公司对设备选型也

进行了调整优化,在不影响项目建设效果的前提下,公司对工程设计进行了优化,并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合理安排项目物资采购进度,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导致项目实际投资

低于承诺投资金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及去向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 1、经 2010 年 4 月 8 日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超募资金 2,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等日常经营周转。

划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的使 2、经 2010 年 4 月 8 日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大柴胡颗粒产业化项目,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5,783.00 万元。

用情况 3、经 2010 年 5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经营用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的议案》及 2010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经营用地及投入项目前期基础建设的议案》,公司投入共计 4,850.00 万元竞拍如东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土地及投入项

目前期基础建设,公司拟将该地块用作与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业务发展相关的生产及辅助用房、成品库房、材料库房、科研与质检用房、办公用房等经营用地。根据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化学原料药搬迁改造项目建设的议案》,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8 日根据南通市政府有关要求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

订了企业搬迁合同,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将原料药及其中间体搬迁改造项目作为新购置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地块一期项目。项目总投资 16,490 万元(不含土地及前期

准备费用),搬迁补偿及奖励费用可用于搬迁项目的资金为 7702.77 万元。加上现有部分设备可利用,预计尚需投资 8000 万元左右。公司拟使用尚未规划用途的超募资金 5,757.90

万元投入化学原料药搬迁改造项目建设,不足部分拟通过自有资金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4、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入股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调整结余的募集资金 9,814

万元增资精华康普,其中 50%拟增加精华康普公司流动资金,50%用于新购土地和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计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 入金额(2) (%)(3)=(2)/(1) 态日期 益 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化

重组设立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 金荞麦胶囊(片剂)技术改造

限公司实施年产 1 万吨中药饮 项目、王氏保赤丸扩产增效及

9,814.00 - 9,955.87 101.45 2014 年 9 月 30 日 0.52[注] 否 否

片生产线建设及中药材经营项 功能创新项目、正柴胡饮颗粒

目 技术改造项目

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项

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 10,607.90 - 10,607.90 100.00 2013 年 6 月 30 日 2,455.23 是 否

合计 20,421.90 - 20,563.77 - - 2,455.75 - -

1、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议案》,公司委托安徽省四方综合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进行了项目调整和投资概算规划。

项目调整后原项目产能设计规模不变,同时在国内中药材集散中心的安徽亳州启动建设中药材加工基地项目,并与南通总部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配套。根据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入股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调整结余的募集资金 9,814 万元增资精华康普,其中

50%拟增加精华康普公司流动资金,50%用于新购土地和项目建设。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2、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化学原料药搬迁改造项目建设的议案》,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8 日根据南通市政府有关要求

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企业搬迁合同,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将原料药及其中间体搬迁改造项目作为新购置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地块一期

项目。项目总投资 16,490 万元(不含土地及前期准备费用),搬迁补偿及奖励费用可用于搬迁项目的资金为 7702.77 万元。加上现有部分设备可利用,预计尚需投

资 8000 万元左右。公司拟使用尚未规划用途的超募资金 5,757.90 万元投入化学原料药搬迁改造项目建设,不足部分拟通过自有资金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注],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中药饮片生产线建设及中药材经营项目:该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取得 GMP 证书,该项目 2015 年产生的效益主要系其中药材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经营项目收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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