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
现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实施利润分配的
条件。考虑到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不进行利润
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鲍金红、陈国欣、雷达、赵亮
二 O 一六年二月一日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召
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
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
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关环节可能存在有风险的部
分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3、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应进一步
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为公司长
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鲍金红、陈国欣、雷达、赵亮
二 O 一六年二月一日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和《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作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所提供及我们所能取得的资料,现就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如下: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非经营性资金余额为零。
2、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的行为,也不存在要求对方提供
反担保的情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零。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鲍金红、陈国欣、雷达、高升
二 O 一六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