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16-00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1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已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
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11 人,实
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菁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
本次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议案》。
由于近期我国资本市场出现较大波动,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为响应中国
证监会支持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的指导意见,佳讯飞鸿拟对发行方案进行调
整,以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因此,公司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15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议案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事宜与林菁、方德-香山 5 号、建信基金、
财通基金分别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议案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