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众成”或“公司”)
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浙
江众成将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超募资金及其暂时闲置的原因
1、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6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667 万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80,01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75,657.86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46,231.86 万元。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浙江众成对上述超募资金的投资使用情况如下:
(1)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拟使用超募资
金 23,789 万元用于“9000 吨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决定利用超募资金对“9000 吨热收缩膜生产线一
期项目”和“9000 吨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两项目分别追加投资 2,250 万
元、2,530 万元;
(3)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 21,123.00 万元“年产 7000 吨 PVDC
项目”。
根据浙江众成上述对超募资金的使用安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均已有明确使用计划。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首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
61314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总额 已投资额 投资进度
9000 吨热收缩膜一期项目 23,383.50 23,406.48 100.10%
2000 吨印刷膜项目 4,112.50 4,798.96 116.69
研发制造中心项目 4,180.00 4,183.50 100.08
9000 吨热收缩膜二期项目 26,319.00 25,904.99 98.43
年产 7000 吨 PVDC 项目 21,123.00 231.80 1.10
合计 79,118.00 46,925.06 59.31%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少数尾款尚未支付完成外,浙江众成已完成上表
所列之前四个项目的建设。另外,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少量前期市场调研
投入外,“年产 7000 吨 PVDC 项目”尚未实质性开展。
因此,本次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闲置超募资金均系未来拟投入“年产 7000
吨 PVDC 项目”的资金。
3、闲置超募集资金产生的原因
根据经公司 201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建设“年产 7000 吨高阻隔 PVDC 热收缩
膜建设项目”的议案》以及经公司 2015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决议投资建设“年产 7000
吨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因该项目处于前期研发阶段,具体实施计
划将根据研发结果确定。截止目前,该项目支出仍较少,大量募集资金仍存放于
银行专户上。
该项目原计划投资 21,123.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
投入金额为 231.80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剩余资金 22,752.07 万元(含利息
收入)。
因此,从短期来看,该项目将存在较大金额的闲置资金,但随着项目建设的
进程,闲置资金数额将呈逐渐减少。
二、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金不超过 2.5 亿元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具体情况如下:
1、购买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超募资金投资进行现金管理,主要是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这
些产品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规定的情形。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超募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行为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且
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
使用登记等。
2、投资期限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均不得超过一年。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系“年产 7000 吨 PVDC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闲
置资金,该额度将随着项目的实施、使用而递减。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内,闲置超募资金可以在“年产 7000 吨 PVDC 项目”的建设期(2
年)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陈健签署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相关交易文件。
5、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
期限、收益等。
6、程序
公司本次利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对该事项也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浙江众成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
次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
相关决策程序,确保相关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
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
见。
综上,广发证券对浙江众成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胡伊苹 安用兵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