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申屠宝卿)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
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5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
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发
挥独立董事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2015年12月,本人因任职公司独立董事连续时间已达六年,因此于2015年12
月10日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相关职务,但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本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2015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补选俞毅先生为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之一,至此,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履行职
责完毕。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各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201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
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申屠宝卿 12 12 0 0 否
1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未列
席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 2015 年经营管
理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表: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披露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事项的独 二届董事会二十二
2015-2-10
立意见 次会议
独立董事对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聘任高管人 三届董事会一次会
2015-3-17
员的独立意见 议
三届董事会二次会
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4-3
议
三届董事会六次会
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2015-7-10
议
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 三届董事会七次会
2015-8-20
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三届董事会十次会
2015-12-7
独立意见 议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三届董事会十一次
2015-12-12
独立意见 会议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在2015年度积极利用在高分子材料研究
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对公司产品研发、项目投资建设规划等方面事项,
结合行业发展的趋势和最新动态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适的意见或建议;对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各
项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通过现场调查、主动调查等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
和资料,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了解
2
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以及利
用参加董事会等机会,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沟通、交流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的运行情况,并结合本人获悉的前沿资讯给予相
关的指导意见。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
需要的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对所
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
2015年度,本人能够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对董事、高管人员是否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和核查,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最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及 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切实有效地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5年度,本人担任战略决策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在报告期内
积极履行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对外投资设
立众立合成材料子公司、高性能功能性聚丙烯薄膜产品试制、非公开发行股票以
及董事会及管理层换届等多方面工作为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咨询和参考指
导。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本人联系方式:邮箱 shentu@zju.edu.cn
3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
告(申屠宝卿)》签字页)
独立董事:申屠宝卿
2016 年 2 月 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