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龚伯勇)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
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5年度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务,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均表示同意。201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龚伯勇 13 13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列席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 2015 年经营管
理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表: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披露时间 会议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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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事项的独 二届董事会二十二
2015-2-10
立意见 次会议
独立董事对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聘任高管人 三届董事会一次会
2015-3-17
员的独立意见 议
三届董事会二次会
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4-3
议
三届董事会六次会
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2015-7-10
议
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 三届董事会七次会
2015-8-20
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三届董事会十次会
2015-12-7
独立意见 议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三届董事会十一次
2015-12-12
独立意见 会议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在2015年度积极利用在金融、投资方面
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对公司内部审计、内控建设、对外投资等事项,结合监
管机构最新的审核理念和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适的意见或建议;对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各项情况进行
了深入了解。通过现场调查、主动调查等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多
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
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以及利用参加董事
会等机会,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沟通、交流
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的运行情况,并结合本人获悉的前沿资讯给予相关的指导意
见。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对所提供的议案材
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015年度,本人能够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对董事、高管人员是否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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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最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及 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切实有效地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5年度,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
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召集和主持会议,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的职责。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对公司201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情况及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本人联系方式:邮箱 gby327@sina.com
本人因个人原因,已于 2016 年 1 月 31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申请,但
在新任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前我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独立公正
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管理层等各方面的沟通与合作,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规范
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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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
告(龚伯勇)》签字页)
独立董事:龚伯勇
2016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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