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6-007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 月 30 日,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李荣方先生主持。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 1 月 20 日以书面
与电子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通过《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规
定,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各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
上,编制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
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