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就此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公司能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效运行。现有的
内控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
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
执行。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独立董事:
张孝友 杨长辉 潘金贵
2016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