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关于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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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16-013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发行股票购买 3C(计

算机、通信和消费类电子产品)相关领域资产,预计涉及总金额约为 10 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

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巨轮智能,证券代码:002031)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星

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2016 年 1 月 21 日、2016

年 1 月 28 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发

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6-006)》、《关于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2016-007)》、《关于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2016-011)》。

公司原计划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前披露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申

请股票复牌,由于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工作不能在原计划的 2016

年 2 月 15 日前全部完成,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巨轮智能;证券代码:

002031)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二、停牌期间的进展情况

自股票停牌之日起,有关各方及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目前正

在抓紧对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春节公众假期及中介机构工作安排等原因,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复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四、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中介机构对涉及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进行

进一步的审计、评估。公司将争取在 2016 年 3 月 15 日前披露发行股票购买资产

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相关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

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

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

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

止筹划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

复交易。

五、其他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上述相关

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

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六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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